措 施
年满18岁的入境旅客,只可携带不超过下列数量的烟草产品进入香港,供其本人自用:19支香烟;1支雪茄,如多于1支雪茄,则总重量不超过25克;25克其他制成烟草。
惩 罚
入境旅客如有超逾豁免数量的应课税品而不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,或作出虚假或不完整的申报,即属违法。违反《应课税品条例》,最高可被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2年。
据新华社电 香港海关27日提醒市民及入境旅客,遵守由8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“旅客可携带烟草产品进入香港”新措施,并在过关时与海关人员合作。
年满18岁的入境旅客
最多只能带19支香烟或者1支雪茄
香港海关发言人27日表示,根据《2010年应课税品(豁免数量)(修订)公告》,年满18岁的入境旅客,只可携带不超过下列数量的烟草产品进入香港,供其本人自用:19支香烟;1支雪茄,如多于1支雪茄,则总重量不超过25克;25克其他制成烟草。这项新措施旨在加强控烟及鼓励戒烟,以保障市民健康。
发言人说,入境旅客如携带超过以上豁免数量的烟草产品进入本港,应使用红色通道向海关人员申报,违反有关规定可被检控。









